关于拒绝使用“环保油”的倡议书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环保油”又称醇基液体燃料、环保生物醇油或醇基燃料等,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闪点低,易着火,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易燃易爆品;其挥发腐蚀性高,吸入一定量的蒸汽就会有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的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在火灾危险性物品分类中,醇基液体燃料属于非常危险的甲类物品。根据我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它不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经营、存在和使用。目前,在去年全县性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后,我县仍存在小部分餐饮业将其作为主要燃料,个别企业单位饭堂也存在使用“环保油”的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为有效推进“环保油”专项整治工作,请各餐饮企业、个体户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拒绝使用“环保油”,主动拆除“环保油”使用装置。“回头看”行动之后,一经查实,仍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环保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特敬告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及亲友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拒绝使用“环保油”!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投诉举报各类涉及“环保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怀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