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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怀集县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2025-06-30 17:30:04 | 来源: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为做好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历史沿革等因素,按照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一)明确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以及中小学施教服务半径等实际,采用单校或多校划片模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三)结合对象实际,保障特殊群体权利

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享受与本县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就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教育优待有关政策执行;对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 公安部 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执行。

三、实施办法

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初中七年级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由各民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报名入读乡镇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县城区小学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1.城区小学第一批次:县实验小学(包括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文昌小学”)。

(1)招收对象:①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③非县城区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县城区(含工业园区)内有稳定职业的,且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⑤父母在县城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⑥符合《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肇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5〕13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本项所述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优待适龄儿童”);⑦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招生划定的县城区仅限于兴贤、育秀、山城、永光、永安、永红、上郭、文化、河南、幸福、高第、水上、怀高等13个居(村)委会辖区范围内。龙湾村原居民适龄儿童报读县实验小学的,只可报读世纪明珠校区;世纪明珠小区业主子女可直接入读实验小学明珠校区。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可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

(2)招录方式:①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中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学校(校区),同时报读无效(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将报读名单送教育局进行核对,一旦发现适龄儿童同时报读以上两所或三所学校的,则取消其报读这三所学校的资格)。若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报读了实验小学或中心附属文昌小学而没中签的,则不能再享受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的资格,只能报读第二批次所属学区的学校(即怀城街道属下的小学)。凡通过抽签录取的小学,双胞胎均采用“一号派位,同校录取”。②实验小学:各校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区招生计划人数时,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③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先招录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居民适龄子女,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④中心附属文昌小学: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如少于或等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优先招录政策优待适龄子女及山湖海、腾业悦珑郡、方凯天悦城、超亮御景台、山水云天·畔山公馆/康桥苑/玥湖、广大·幸福一号/领秀城、云盛·瑶台等高铁站片区楼盘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学,高铁片区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再招录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2.城区小学第二批次:怀集县第二小学、怀集县第三小学、怀集中学教育集团龙西学校(怀城街道龙西小学,简称龙西,下同)、怀城街道中心小学、五小、龙湾、谭勒、车头、眉田、罗龙;幸福街道中心小学、怀高、苍龙、盆凤、高凤、盘寨、郊际。

(1)招收对象:①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③非城区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城区内(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⑤父母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⑥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2)招录方式:报读一年级的均须填报入读志愿,每人要填报两所学校。第一志愿填报学生所属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在怀城街道的龙湾、谭勒、龙西、车头、眉田、罗龙及幸福街道的苍龙、盆凤、高凤、盘寨、郊际等小学中选报一所。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符合本批次入读条件,且有兄(姐)就读本批次学校,可填写《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长幼同校”申请表》,申请“长幼同校”,优先安排入学。首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依次按第二个志愿进行招录。每个志愿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县城区户籍本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县二小、县三小、怀城街道中心小学、幸福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镇(乡)只有一所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该镇(乡)初中;镇(乡)有多所初中的,按镇(乡)政府划定的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分片招生。县城区初中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1.县城区初中第一批次: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①兴贤、育秀、山城、永光、永安、永红、上郭、文化、河南、幸福、高第、水上、怀高、盘凤、高凤、苍龙、盘寨、郊际、石龙、龙湾、车头、谭勒、龙西、眉田居(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②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③非城区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城区内(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⑤父母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⑥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2)招录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中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填报这两所或三所学校,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全部招录;如报名人数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2.县城区初中第二批次:怀城街道初级中学、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怀集中学教育集团龙西学校。

(1)招生对象

怀城街道初级中学招生对象:怀城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①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城街道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②非怀城街道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在怀城街道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④父母在怀城街道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招生对象:幸福街道户籍(闸岗片区的除外)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①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幸福街道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②非幸福街道城区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幸福街道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在幸福街道城区(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幸福街道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④父母在幸福街道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怀集中学教育集团龙西学校招生对象:怀城街道户籍及幸福街道户籍(闸岗片区除外)小学毕业学生以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①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②非城区户籍但在2025年6月1日前在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在城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5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④父母在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2)招录方式

对未被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所属学区报读怀城街道初级中学或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或报读怀集中学教育集团龙西学校(不分学区)。县城区初中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分别由怀城街道初级中学、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怀集中学教育集团龙西学校负责组织招生。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乡镇学校:报名办法及时间由乡镇学校自定。

(二)城区学校:

1.报名方式:2025年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网址:http://yk.kiway.cn/visitzqshjxzsjz。

2.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5日(民办学校报名时长由民办学校自定)。

3.信息填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及学生家长,须在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有关信息:①报名入读城区公办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且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②符合第一批次城区小学、城区初中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志愿时可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学校。③不符合第一批次城区小学、城区初中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报读第二批次志愿的学校。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暂停信息修改。

4.材料审核:2025年7月6日-7月10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在“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填报的报名及志愿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及原因)。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对照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在审核期内重新提交报名及志愿填报材料,审核期结束,不再接受提交报名及志愿填报材料。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向招生学校咨询。

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电话:0758-5531059。


怀集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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