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怀集公安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按照我省推行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让摩电违法驾乘人员通过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体验式教育,进一步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五选一”劝导教育内容包括: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15分钟以上,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举着印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棒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劝导教育点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在现场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微博或微信朋友圈发表并集齐10个赞,或发送到5个聊天群。
记者来到县城沿江中路和上郭南路的交叉路口看到,往来车辆频繁,大部分摩托车驾乘人员均能按照交通法规行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仍有个别群众贪图一时方便,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现场执勤交警对交通违法人员予以拦停并引导至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让他们按照“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体验式教育。
市民陈女士在骑行过程中没有佩戴头盔,选择发朋友圈集赞,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她表示,通过这种人性化的教育劝导方式,感受到“温度”,今后一定会增强文明安全出行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行驶。
“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机动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对其拦停并引导至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按照‘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体验式教育。”怀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梁浩铭说,希望通过体验,让广大市民深刻体会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行动中,不少市民因骑行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而被执勤民警拦下。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导致无法上牌的电动车,其驾驶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少年宫邮政银行或交警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
接下来,怀集县公安局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步配套“五选一”劝导教育活动,提高摩电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何丽玲、严嘉雯、梁文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