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事关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目前我县“房地一体”工作已进入申请登记发证阶段,即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全面登记发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段
从即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为方便大家,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各村集中收集资料的时间,请大家以镇村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工作过程
我县各乡镇(街道)采取分批次的方式进行登记发证工作,请大家根据当地乡镇(街道)、村干部和第三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指引要求,对本户的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三、申请登记发证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原已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提供登记的产权证书(包括1987年至今历年单独申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未登记的填写“权属来源证明”,本次总登记统一换发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复印为同一页)和户口簿复印件(整本完整复印)。如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3、申请审批和登记的表格资料:审批和登记表格由技术单位按调查成果出具基本信息,由申请人确认并签名后到本经济社、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再统一交村(居)委,报送至乡镇(街道)集中审批。
4、有关费用:本次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每宗不动产仅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
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实事、好事!请大家积极参与并相互转告未返乡的邻居和亲朋好友,积极配合,主动申请。如您在本次确权登记发证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5599625)、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委会咨询反映。
怀集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
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2日
资料来源:怀集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