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怀集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李亥玲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李亥玲(右)
李亥玲,从2011年开始进入妇联工作,至今已有13个年头。作为一名县妇联干部,她始终坚持以社会稳定为大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不断创新创优,争当妇女儿童维权的表率,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获得此项荣誉既是激励也是责任,我将会站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更精准做好关爱服务。”李亥玲看着刚捧回来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坚定地说。
一直以来,李亥玲在工作中担当作为,创新争优,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情,推动怀集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落实妇女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和财产和人身权益保障,推动我县被确定为实施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加强怀集县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点、婚调组织等建设,构建县、镇、村三级维权和矛盾化解服务平台,建立了县婚调委和维权服务站各1个,率先在19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婚调委,326个村(社区)建立婚调工作室。
此外,她在维权工作中,积极向来访者给予相应的建议和法律帮助,曾为多名妇女书写法律文书和申请法律援助,向公安、法院部门等提出妇女维权工作建议,做到宗宗有落实。
参与推动全县各级婚调组织开展调解各类婚姻矛盾纠纷674起,其中,伍某的调解案例在2022年被选为广东省婚调十大优秀案例,去年有2名妇女专门送上锦旗以示感谢。
李亥玲能熟悉运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她经常带领同事,深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预防女童性侵知识讲座216场次,加强家长对未成年安全教育知识的重视,预防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为加强我县妇女的法治思想建设,李亥玲还化身普法宣传者,深入各村(社区)推进巾帼普法活动,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提高维权能力。
2022年以来开展“法护万家系列”普法宣讲124场次,为构建平安怀集作出巾帼担当。因工作表现突出,她还曾获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接下来,我将珍惜荣誉,坚守初心使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普法教育、预防化解、加强家庭教育辅导、个案跟进多种方法,不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李亥玲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