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县交警部门
开展路面专项治超执法行动。
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分析掌握超限超载货车信息,采取错峰联合执法手段,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安装翻牌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为202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元旦期间,交通执法人员通过对肇庆-清远交界治超非现场监测点数据的分析,锁定一台安装翻牌器且严重超载违法车辆的牌照、行车路线等信息,迅速与交警部门在英怀高速怀集东出口路段精准查处该车辆,并将该车辆引导至怀集县汶朗超限检测点进行过磅称重。
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101.07吨,车辆轴数为4轴,车辆限载31吨,超限70.07吨,超限率为226.03%。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对源头进行追溯,发现该“百吨王”的货物源头为一个位于洽水镇的临时堆场。目前,县交通运输局已对该堆场负责人作为货物装载源头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1月8日,交警部门在坳仔镇派出所路段查获一台严重违法超载且加装爆闪灯逃避非现场执法的货车。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100.79吨,车辆轴数为4轴,车辆限载31吨,超限69.79吨,超限率为225.13%。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交通部门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追溯,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11日,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获取一台严重超载且污损号牌的大货车经过卡口的信息,迅速联合交警部门部署线下执法行动,最后在县城迎宾大道查获该辆大货车。经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100.11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辆限载49吨,超限51.11吨,超限率为104.306%。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以上车辆进行暂扣,交通部门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追溯,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今年以来,
县交通运输局共查处超限超载案件116宗,
其中包括非现场治超执法案件87宗,
联合交警部门路面查处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29台(其中百吨王3台),
卸载货物506.37吨,
查处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2宗,
查处使用加装爆闪灯或翻牌器等手段
遮挡号牌案件13宗,
并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
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发力,
充分利用科技治超手段,
精准打击重点区域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