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集县司法局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开班仪式上,怀集县司法局负责人对近年来基层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在培训班上,梁村司法所、怀集县法律援助处、怀集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指导学员通过掌握人民调解“三项能力”化解矛盾纠纷,并多角度传授调解方法与技巧,使学员加深对法律援助这一项民生工程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理清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更好地运用法律,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生动形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好人民调解员职责,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怀集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形成了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抓手,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有人民调解组织369个、镇级中心调解工作室8个、村级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5个、专职人民调解员38人、兼职人民调解员2169个、为助推法治怀集和平安怀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接下来,怀集县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怀集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