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已经实施
新部令对驾照实习期的规定
发生了不少变化
今天微小警就来为各位新手驾驶人
梳理一下需要注意的知识点
01 实习期定义新变化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ꔷ 举个例子 ꔷ
汽车类:准驾车型为A、B、C、M、N、P类
摩托车类:准驾车型为D、E、F类
初次申领 → 有实习期
任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同类型车辆增驾 → 无实习期
C类增驾B类、B类增驾A类、F或E增驾D
非同类车辆增驾 → 有实习期
A、B、C类增驾D、E、F类或D、E、F类增驾A、B、C类
02 实习期上高速需注意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七条: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ꔷ 举个例子 ꔷ
已经有C1驾驶证,新增驾了E类准驾车型,现在实习期能开小汽车上高速吗?
可以!
已具备汽车类准驾车型的,增驾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在实习期内仍然可以驾驶汽车类准驾车型上高速。
03 实习期记满分,注销驾驶资格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ꔷ 举个例子 ꔷ
如果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等实习期过后再处理是不是就不用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了?
不是!
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时间为准,与处理违法时间无关。
04 使用统一式样实习标志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05 实习期不得驾驶特殊车型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发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看到这里如果都理解了
那么恭喜你
获得一张老司机卡
除了以上这些实习期必备知识储备
还有些小知识点需要掌握
驾驶小贴士
实习期满无需换证
6年有效期满换领驾驶证即可。
开车上路,请注意
出行前做好车辆检查,保证性能良好;
学会根据路面和视力能见度情况随时调整车速;
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保持车距;
不随意变线,不急刹车、急转方向;
注意力要集中,避免小动作(打电话、抽烟、吃东西等);
不疲劳驾驶,保证充足休息;
切勿酒后驾车。
不管是否处于实习期内
每个人都要牢记知法守法
树立起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成为既合法又合格的文明驾驶人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采集:邓军
审核:周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