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怀集新闻网
当前位置: 乡镇街道
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的通告
2023-05-18 09:44:12 | 来源: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

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的行为,会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违法挖塘养鱼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对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对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要解除土地合同,不得再承租、续租、转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挖塘养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村(居)开展排查整治。

三、处理期限

凡在我县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单位(责任人)必须立即停止上述行为,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整改到位,并恢复耕种。逾期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怀集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点赞 已有0人点赞
0
评论(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
没有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怀集新闻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44120220017 粤ICP备2022067139号-1

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制度

怀集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8-5526833,投稿邮箱:hjxcbwxg@163.com

Copyright @ 2024 怀集新闻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067139号-1

顶部
x
怀城街道 幸福街道 冷坑镇 梁村镇 大岗镇 洽水镇 岗坪镇 甘洒镇 凤岗镇 诗洞镇 下帅乡 马宁镇 连麦镇 中洲镇 永固镇 汶朗镇 坳仔镇 桥头镇 蓝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