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零距离”,以案明纪“敲警钟”。4月11日,怀集县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以公开庭审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县政协副主席、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银杏出席活动。
庭审上,法院工作人员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有序主持法庭调查、质证、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旁听人员严守庭审纪律,分别以会议室观看直播、审判区现场聆听的形式,“零距离”直观了解庭审全过程,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达到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明法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梁某某为原怀集县国家工作人员,因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与停靠在路边两辆小型轿车先后发生碰刮,为了逃避刑事处罚,指使他人作伪证。经公诉机关当庭举证质证,被告人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应数罪并罚。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我们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不能存侥幸心理。聆听了这次庭审,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法律意识,大家都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去指导自己的生产生活,同时,要学会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怀集县幸福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李新铭说道。
怀集县妇联副主席郭冬妹表示,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到酒驾以及作伪证的严重后果,深受警醒,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引以为戒,牢牢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