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怀集县司法局组员参加2023年怀集县“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消费者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化怀集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在活动现场,怀集县司法局、怀集县普法办、怀集县法律援助处开设普法宣传展位,“摆摊式”将法律知识直观呈现在群众面前。普法工作者向现场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中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向现场群众讲解了我国消费者具有的基本权利,即: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监督与批评的权利、获得尊重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鼓励群众要利用好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县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就消费者遇到纠纷如何维权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普及,并针对群众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侵权行为、网上购物纠纷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业务范围、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服务平台进行着重宣传,引导消费者通过选择具有普惠性、公益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以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法志愿者们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册以及普法宣传袋等宣传材料共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提示群众在日常消费中要擦亮眼睛,谨防消费陷阱,不慎受骗后要敢于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也应积极举报。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下一阶段,怀集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加强《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为优化怀集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