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和怀集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怀集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怀集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自2022年12月26日起,决定对怀集县城区道路实施禁止重型、大中型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一)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
(二)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
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和封闭货车(含新能源)、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道路清障车、邮政运输车、环卫作业车等暂不列入禁限行范围。
二、禁限行范围及时间
(一)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1.解放北路、红旗路以西;
2.沿江西路以东;
3.沿江中路以北;
4.上郭大桥、怀高大桥、三江公园路段、滨江路、翠湖半岛西门路段;
以上区域除金龙一路以外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货车及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通行。
(二)限时通行路段
1.每日07:00-08:30、11:30-12:30、14:00-14:30、17:00-19:00时间段禁止在以下路段通行:怀集中学至登云亭路段、金龙一路、金龙二路、工业大道龙湾至城东加油站路段、怀城大道城东加油站至金龙二路路口路段。
2.每日19:00-次日06:30时间段禁止在以下路段通行:河南东路怀城大桥下至滨江一号路段。
三、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中型以上货车,需事先到交警部门申请,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四、请有关车辆驾驶员注意各禁行路段设置的禁令标牌,对违反上述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车辆,公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6日0时起施行,原《关于怀集县城区重点路段限制重型、大中型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通行的通告》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作废。
怀集县公安局
怀集县交通运输局
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怀集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