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集县重新修订出台了《怀集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怀集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城区网格区域、挂点县领导及责任单位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优化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在永红居委会门口,第13网格工作人员统一佩戴上红袖章,由副网格长带队巡查调整后的第13网格四至范围。在巡查过程中,第13网格工作人员发现辖区内商户出现占道经营的行为,立即责令其整改。
“我们第13网格是新的成员单位,为尽快熟悉第13网格的四至范围,分成了3个小网格分队,日常负责巡查商铺和卫生检查等,督促商户入室经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第13网格工作人员梁绍宗表示,网格化管理巡查主要通过对辖区内市民群众加强文明教育,督促辖区内单位、商户、居民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提升市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今年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优化县城区网格化管理,根据县城区范围扩容和文明城市实地考评点要求,对网格进行重新调整,由原来的25个网格调整为24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名县领导担任总网格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网格长,每个网格都把人员落实到责任单位、街道和村(社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有人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下一步,怀集县各级各单位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