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怀集县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全省、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县委书记于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是破解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方面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服务怀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推动各类机构、各种职能、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不断增创怀集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是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职能,统筹优化人大机构、工信、农业农村、金融监管和老龄工作职能,调整优化县委议事协调机构,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压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实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三是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县域实际,明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增强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效能。
四是严格规范管理部门领导职数和统筹编制。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领导职数的要求,正确认识编制是党的执政资源,坚决服从县委对编制的统筹调配安排,从严落实机构改革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来歆传达了我县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
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大岗镇、蓝钟镇、永固镇镇长)、组织委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嘉琪、陈国飞

